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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报考浙江工业大学的可以进来看看 [打印本页]
作者: 余杭 时间: 2017-8-15 22:06
标题: 想报考浙江工业大学的可以进来看看
本人本科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在工大读完四年本科后深感母校师资力量强大,环境优美,住宿条件优越,因而选择留在本校继续读研究生。有学弟学妹想要报考浙工大的可以向我咨询哦,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你们解答问题哦。
这是本校的奖助政策:
我校完善了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与配套措施,确保研究生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度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资助水平与收费政策实施前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配套政策,评选对象为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2个月发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按照国家每年下拨名额进行评选和奖励,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15000元,第二、三年为18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8000元,第二、三年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4.新生奖学金:用于一次性奖励当年度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通推免生)等,普通推免生的新生奖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
5.单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德、智、体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人。
6.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研究生。
7.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学校鼓励、支持、指导规定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通过助教、助研、助管而获得的酬金。
8.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十分困难而无法正常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入学。
PS:本人是材料学方向
作者: 余杭 时间: 2017-8-23 20:54
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楼205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区号0571):
学院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联系人 |
化学工程学院 | 88320932 | hcyjs@zjut.edu.cn | 张老师(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 |
海洋学院 | 88320933 | linlong@zjut.edu.cn | 林老师(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8871530 | | 寿老师(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 |
机械工程学院 | 88320590 | | 王老师(全日制招生) |
88320235,88871091 | lcd@zjut.edu.cn,jxgsb@zjut.edu.cn | 鲁老师、丁老师(非全日制招生) |
信息工程学院 | 85290631 | xxxyyb@zjut.edu.cn | 戴老师、罗老师(全日制招生、非全日制招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85290136 | blj@zjut.edu.cn | 边老师(全日制招生) |
85290795,88320176 | fanglei@zjut.edu.cn | 方老师(非全日制招生) |
建筑工程学院 | 88320460 | dqq@zjut.edu.cn | 丁老师(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 |
经贸管理学院 | 85290277 | niying@zjut.edu.cn | 倪老师(全日制招生) |
生物工程学院 | 88320765 | wuzy@zjut.edu.cn | 邬老师(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 |
环境学院 | 88871577 | | 戈老师(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85290348,85290486 | jkky@zjut.edu.cn | 马老师、赵老师(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 |
药学院 | 88320320 | yhljojo@zjut.edu.cn | 余老师(全日制招生) |
药学院 | 88320179 | qianjie@zjut.edu.cn | 钱老师(非全日制招生) |
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 88871535 | huangjin@zjut.edu.cn | 黄老师(全日制招生) |
理学院 | 85290653 | | 臧老师(全日制招生) |
人文学院 | 85290155 | rwxyyzb@zjut.edu.cn | 陈老师(全日制招生) |
艺术学院 | 85290258 | hec@zjut.edu.cn | 何老师(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 |
法学院 | 85290770 | fxyyjs@zjut.edu.cn | 姚老师(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5290792 | ylx@zjut.edu.cn | 俞老师(全日制招生)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85290791 | yangyuan@zjut.edu.cn | 杨老师(全日制招生) |
85290796 | miao@zjut.edu.cn | 苗老师(非全日制招生) |
MBA教育中心 | 88320522 | mbazs@zjut.edu.cn | 徐老师(非全日制招生) |
浙江工业大学考研咨询服务QQ群(以学院为单位,考生根据需要选择加入):
学院 | QQ群名称 | QQ群号 | 管理员/负责人 |
化工学院 | 化工2017级考研群 | 492661221 | 张老师 |
机械学院 | | 338078057 | 王老师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硕士招生-2017 | 385279709 | 边老师 |
建工学院 | 2017建工考研咨询 | 334250721 | 丁老师 |
药学院 | 药学院招生群 | 87043814 | 余老师 |
人文学院 | | 326160876 | 陈老师 |
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考研招生群 | 364176031 | 寿老师 |
作者: 余杭 时间: 2017-9-17 20:2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接收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范围
1.接收范围为全国各地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专业为我校列入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除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
二、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2018年入学的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我校招收推免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
(二)新生奖学金
对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新生奖学金奖励。
(三)其他奖助体系
我校完善了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与配套措施,确保研究生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度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资助水平与收费政策实施前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学校按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8000元,最高奖励为12000元)和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助学金。此外,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 “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五、接收推荐免试生流程
1.申请者于9月28日—10月16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2.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体检等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携带完整的申请材料到我校参加复试、体检;
3.招生学院在网上对复试和体检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4.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并于10月20日前将同意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其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6.推荐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六、复试录取
各招生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复试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的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各学院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
本通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咨询、申述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楼205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作者: 余杭 时间: 2017-9-18 15:30
浙江工业大学2018年各学院招生计划:
2018年分学院拟招生计划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001 | 化学工程学院 | 332 | 01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54 |
002 | 机械工程学院 | 387 | 012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134 |
003 | 信息工程学院 | 336 | 014 | 法学院 | 70 |
004 | 经贸管理学院 | 130 | 015 | 艺术学院 | 94 |
005 | 生物工程学院 | 115 | 017 |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 65 |
006 | 建筑工程学院 | 161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30 |
007 | 药学院 | 197 | 019 | 海洋学院 | 50 |
00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39 | 0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2 |
009 | 理学院 | 53 | 024 | 环境学院 | 132 |
010 | 人文学院 | 29 | 099 | MBA教育中心 | 194 |
| 总计 | 2913 |
注: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共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913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1236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122人。非全日制研究生55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 |
作者: 余杭 时间: 2017-9-21 16:21
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土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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